文 : 香港營造師學會上任會長孟家榮營造師
香港建築業每年約二十宗致命事故,這冰冷的數字猶如懸掛在維港上空的警鐘。社會輿論慣性地將責任歸咎於總承建商,卻鮮少探究問題的結構性癥結。我作為見證行業三十載變遷的資深營造管理者,我深切體會到現行制度已與現代工程管理嚴重脫節,唯有釐清權責、建構專業、重塑文化三軌並進,方能為工地安全開創新局。
法規困境:失衡的責任枷鎖
現行《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》如同單刃劍,將總承建商置於無限責任的困境之中。根源在於法規未能釐清業主、設計師、分判商等持份者的安全責任邊界。英國《建築設計與管理條例》明確規定,業主需確保設計方案符合施工安全要求,設計師負有消除圖紙中安全風險的法定責任。香港亟待建立「全鏈條責任制」,將安全義務貫穿於規劃、設計、施工全過程。
專業斷層:工地管理的真空地帶
傳統三師(建築師、工程師、測量師)的專業養成聚焦技術規範,他們實際上並沒有參與現場管理的工作,更不會涵蓋現場風險管控實務。我們認為現在急需提升建築管理者的專業地位,借鏡國內「建造師」制度,在本港建構獨立的營造師註冊體系,賦予其現場安全決策的法定權力與責任。
文化再造:從被動遵守到主動參與
大部分工人對自身安全責任的認知仍然非常薄弱,執法者甚至將工人未備個人防護裝備的問題歸咎總承建商的責任。我們樂見有部分總承建商推行「安全積分制」,工人會因安全行為可獲積分,而主動舉報隱患可換取禮品,使得兩年內事故率下降四成。日本的「危險預知訓練」(KYT)要求工人每日開工前模擬作業風險,將安全意識內化為「肌肉記憶」。業界需建立「安全夥伴關係」,運用行為經濟學激勵機制,促使工人從被動服從轉為安全治理的共同參與者。
香港正處於建築安全改革的十字路口,與其糾結在「誰該負責」的零和博弈中糾結,不如建構「如何共治」的創新框架。當法規清晰劃定權責邊界、營造師專業得以落地生根、工人成為安全守護者時,我們才能告別以生命為代價的殘酷現實,讓東方之珠的建築傳奇,奠定於對生命的莊嚴承諾之上。
